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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来了!近期全球跨境电商主要信息一览

    发布时间:2024-04-10 作者:

    福建出台措施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福建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福建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围绕“强化主体培育,带动产业提升”“强化要素配置,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合规运营,促进规范发展”“强化部门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

    目前,福建省已拥有8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措施》提出,对通过商务部综试区考核评估且年度建设进展较快、成效较好的综试区给予正向奖励,每年按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分档奖励各综试区。对新获批的综试区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创建工作奖励。为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措施》提出,提升现有海空货运专线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加强跨境物流专线建设,统筹对国际海空运航线航班给予政策等方面支持;鼓励各综试区出台措施,争取各大跨境电商平台在省内设立集运仓、分拨中心,吸引省内外货物通过我省航线和集运仓集散。海外仓是确保跨境电商企业订单履约的重要选择。《措施》明确,建设海外仓公共服务平台,助力海外仓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业务对接,实现海外仓模式全流程业务数据可追溯。支持企业利用海外仓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两国双园”园区企业打造全球电商平台和物流仓储基地。



    广州出招大力支持跨境电商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广州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措施》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麒麟”企业,并对首次进入名单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广州还将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打造“一区一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鲲鹏”产业园区(集聚区),对首次进入名单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方面,广州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对其开展品牌推广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 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深圳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深圳市商务局日前印发《深圳市推动外贸稳规模稳份额稳增长工作措施》。其中明确,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支持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工业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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