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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银保监会正强化对金融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

    发布时间:2021-11-30 作者:


    诸多迹象表明,银保监会近年来对各类乱收费、推高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给予了较高程度的关注,并正强化对金融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如银保监会官网多次通报涉企收费案例以及近日,银保监会就《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账户管理、存取款、支付汇划等基础银行服务,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给予适当减免优惠;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合理制定和调整服务项目价格,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划分客户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等。
         《意见》拟于2022年某个时间公布,公布后3个月开始实施。


    文件主要针对中间业务

    2021年1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银行提供的非政府指导价或非政府定价的服务,具体包括支付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理财、代理、托管、担保及承诺、贸易金融、金融市场交易、管理及咨询等服务,即主要针对中间类业务。

    此外,该文件适用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分行。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由银行自主制定

    关于定价方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由银行依法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银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价格,要体现质价相匹配、成本风险覆盖、价值创造和行业竞争力等。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性质,采取或综合采取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以及其他方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提供服务时发生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成本,通过收费来弥补并获得一定收益,本无可厚非,但重在公平合理。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是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战略意义。但在国内市场环境下,我们对此要保持一个客观理性的态度。
           银行未提供实质性服务不得收费为强化定价约束,《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得在设置价格区间时,过度扩大区间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不得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董希淼指出,近年来一些银行过于看重中间业务收入,因此在为企业做贷款时,会以“财务顾问费”等形式收取一定费用并纳入中间业务收入,但是实质上并未提供任何顾问服务。

    11月1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银行服务违规收费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浙商银行、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大华银行(中国)因存在违规收费和变相推高融资成本等问题被监管通报。涉及以授信名义收费,存在质价不符的问题。
           大华银行(中国)曾与客户签订《咨询顾问服务协议》,并以每年提款金额的0.6%收取费用,但并未提供真实的咨询顾问服务。
        “银保监会对上述收费行为进行规定,是在纠正银行在市场化竞争中的行为偏差。对于银行而言,应该以综合化服务为核心,增加客户粘度。而低价竞争和乱收费现象均是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不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董希淼说。


    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项目收费(如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方面也受到明显限制,这里面有两个规定值得关注:

    1、禁止外包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

    2、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定价方法主要包括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以及其它等。其中,对于有固定价格的服务项目,要严格以服务价格目录公示的标准为上限,实际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公示的价格标准;针对特定服务领域,《征求意见稿》在政策制定上予以支持。比如,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账户管理、存取款、支付汇划等基础银行服务,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给予适当减免优惠;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合理制定和调整服务项目价格,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划分客户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
           近年来,银保监会多次强调引导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此前联合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提出了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等要求。
           在专家看来,对于银行违规超额收费的问题,监管方面早已开始侧重整治。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银行依旧在想办法通过换名目的方式来保持和此前同样收益水平的收入。
           尤其是对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利率中包含了很多风险溢价,可以说,超额收费比较符合银行的利益。如果监管层想通过行政手段来降低风险溢价,银行可能会用其他名目补上这部分差额。
           因此,监管层需要考虑用更市场化的调节手段来调节银行的超额违规收费问题,引导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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